XPJ(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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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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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3年天津高新区初创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资金项目(*批)的通知

作者:


各有关企业:

  为推动高新区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充分发挥高新区在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优势,加快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集聚。根据《天津滨海高新区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鼓励政策》,现开始受理高新

  区企业申请《2013年天津高新区初创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资金项目(*批)》立项申报。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企业范围

  1.企业类型:2012年6月以后,在天津高新区华苑科技园和滨海科技园进行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的科技型中小企业(须通过市级认定)。

  2.企业股份构成:中方控股(股份超过50%)、留学生创业。

  二、申报条件

  1.企业注册资金(实际货币到位):≥50万元。

  2.项目自筹资金:需达到项目总资金的70%以上(申请支持资金不高于项目总资金30%)。

  3.企业总资产≤4000万元。

  4.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20%。

  5.通过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

  三、申报材料(以下材料一式五份及电子版,加盖公章)

1.《项目申请书》(点击下载);

2.《项目可行性报告》(点击下载);

  3.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国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5.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证书或含认定企业编号打印稿复印件;

  6.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证书、软件著作权证书、检验报告、资质证明等等);

7.《项目汇总表》(仅需提供电子版)(点击下载)。

  四、其他要求

  1.项目执行期一年,2013年5月起,结项后企业必须办理市级科技成果登记;

  2.支持方式:无偿资助;

  3.评审方式:专家评审,择优支持;

  4.项目申报工作只面向在高新区注册的初创企业,企业不得委托中介机构代理办理。高新区科技局不受理任何中介机构办理申报,一经发现立刻取消涉及企业申报立项资格。

  五、申报受理工作

  1.受理时间:2013年5月15-17日。

  2.受理地点:海泰大厦二楼科技局窗口(14、15号)。

  3.联系人:孟工焦工联系方式:83715952 83715956。

  天津高新区科技局

  201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