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PJ(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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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届中国*集成电路博览会暨高峰论坛测试

作者:


时间:2009年10月22-24日

地点:苏州*博览中心

指导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江苏省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

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

中国*贸易促进委员会电子信息行业分会

苏州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

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

中国*贸易促进委员会电子信息行业分会

苏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苏州市集成电路行业协会

江苏省半导体行业协会

展会背景:

成功举办六届的“中国*集成电路博览会暨高峰论坛”已经成为中国乃至*的半导体产业界的盛会。展览面积达到15000平米。参展商300多家,涵盖了国内外知名的设计、制造、封装测试、设备材料企业。参观展览及研讨会的人数也逐年上升,成为业界人士交流、沟通的平台。

2008年的金融危机给全球经济以及半导体产业造成了很大的冲击,给许多半导体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带来了严峻的挑战。面对全球经济衰退,中国正采取一系列强有力措施,努力扩大内需,国民经济有望实现平稳、较快增长,成为稳定全球经济的重要支撑。中国内需市场的扩大,也将有力地支撑中国半导体市场,为全球半导体行业带来商机,并对我国半导体企业的技术提升和产品更新产生有力的推动。

2009年10月,第七届中国*集成电路博览会暨高峰论坛(IC?China?2009)在苏州与中国苏州电子信息博览会(eMEX)同期举办。在此次展会上还将开发开辟太阳能光伏展区,扩大集成电路相关产业链,为参展商及采购商带来更多商机。

展会主题:

展会将以积极应对金融危机,加强合作共创产业价值链,在服务于扩大内需中求发展为主题。

展览范围:

IC设计与产品;IC设计工具及服务;集成器件制造;芯片代工;封装测试;半导体专用设备与零部件;半导体材料;环境控制和洁净技术;集成电路应用与解决方案;半导体光电器件;半导体器件与IC产品营销服务;光伏太阳能产品,以及地方开发区、产业化基地等专区。

高峰论坛暨研讨会:

1、高峰论坛仍将是IC-China的重头戏之一。届时,主管政府部门的官员、中外企业决策者、业界专家等将汇聚一堂,对全球半导体产业进展、企业新技术以及热点问题进行探讨和交流,同时也将就半导体业如何面对金融危机等问题作深度讨论。

2、专题技术研讨会

专题研讨会将围绕“节能环保”、“先进制造工艺”、“产品设计与应用”、“封装与测试”、“先进半导体设备与材料”等议题进行研讨。

3、展会现场会议

现场会议室将安排技术与产品推介会、招商引资信息发布会等。

其他活动:

展会期间还将举办良好参展商评选、良好参展产品评选等系列活动。

参展说明:

1、报名时间:2009年1月1日起,至展位额满为止。

2、参展商需保证所有展品或宣传品不会以任何形式侵犯第三者之注册商标、版权、设计、商品名称或*;若违反上述保证,由参展商承担相应的后果及法律责任,主办单位及其代理人不负连带责任。

3、参展商的展品须符合展览主题及内容,主办方将保留拒绝不符合展览范围规定的展商参展,或要求其撤除不符合规定展品、相关宣传品、装饰品和其他物品,并立即封闭现场展位的权利,一切损失将由参展商承担。若有损展会形象,主办单位有权要求赔偿。

4、标准展位包括:9平方米场地,以及相关设施(包括:三面白色展板、中英文楣板字、地毯、2只射灯、2把椅子、一张咨询桌、1个纸篓、一个(220V/5A)电源插座)。

参展费用:

精品特装区(红色区域):1500元人民币/㎡(54㎡以上含54㎡)

普通特装区(黄色区域):850元人民币/㎡(36㎡以上含36㎡)

标准展位(蓝色区域):8800元人民币/9㎡

优惠措施

为感谢广大参展商一直以来对IC-China的大力支持,IC-China主办方本着为企业服务的宗旨,根据目前*经济衰退的现状,组委会对IC-China2009的参展企业提出以下优惠措施:

1、展位费的优惠(符合优惠条件可重复享受)

(1)凡是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的会员单位、IC?China老参展商可享受展位费9折的优惠。

(2)携实物展品参展的企业可享受展位费9折的优惠。

(3)展位面积在36平方米上以的展商可享受展位费9折的优惠;其中参展展品为大型设备的企业,可享8.5折优惠。

2、观众数据(*)

符合以下条件的参展商,可向主办方索取往届IC-China观众数据资料。

1)累计参加4届以上IC-China(含2009年展会)的企业;

2)连续参加3届以上IC-China(含2009年展会)的企业;

3)连续参加2届以上IC-China(即2008年—2009年)且展位面积均在36平方米以上的企业。

3、现场会议室

参展面积在18㎡以上(含18㎡)可以*在现场会议室安排一场企业、产品、技术、招商引资信息发布会。

付款细则:

1)递交参展报名表后15日内,交纳展位费用总额的50%作为订金;并于收到展位确认函15日内缴清全部参展费用。

2)2009年8月1日后报名的展商,须一次性缴清全部参展费用。

3)汇款帐户:

户 名:中国*贸易促进委员会电子信息行业分会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长安支行

帐 号:0200003309014426958

户 名: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

开 户 行:北京工商银行公主坟支行

帐 号:0200004609014434066

4)如参展商未按照上述付款要求缴纳参展费,参展申请书将被视为无效。

联系方式:

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

联系人:徐贞华、吕哲、庞春丽、孙亚东、任振川

电话:010-68207449/68208589/68207450/68207456/68207455

传真:010-68154708

中国贸促会电子信息行业分会

联系人:芦茜、李玮、邓舒、张慧军

电话:010-68207934/68207923/68200642/68200626

传真:010-68200639

苏州市集成电路行业协会

联系人:周全、李寿祥

电话:0512-66680916/66680936

传真:0512-66680999

展会网址:www.IC-China.org

 

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 中国贸促会电子信息行业分会 苏州市集成电路行业协会

二OO九年元月五日

 

IC China 2009参展申请表

填写细则:

1、请先仔细阅读上述文件中的内容,确认后用正楷清晰填妥并在特定位置签字盖章,传真或将扫描件回邮提交展位申请。

2、参展申请表中的所有内容请真实、准确地填写。联系信息若发生变化,请及时通知主办单位。

3、参展申请表递交后,参展企业将收到盖有贸促会电子信息行业分会公章的参展申请确认函,请参展单位按照上面的通知支付展位费用。

4、参展申请表连同我会参展确认函一并视为正式参展申请,具有法律效力。

5、展位收费:展位的具体收费方式请见上述文件。

6、展位分配:按企业递交参展申请表的顺序先后,先报先选,较终的位置确认将在参展企业按要求缴纳展位费后生效,?如有特殊情况,主办单位有权对较终展位分配位置略作调整。

7、参展要求:只有展出产品属于本届展览会正式展品范围之内的公司/企业方可参展。

8、展商联系方式:

a)请提供确实的邮寄地址,XPJ(中国)将往该地址快递发票等重要文件;

b)请提供两个确实可以接收邮件的Email地址并保证邮箱接发通畅,所有相关的通知都将通过电子邮件发送。

9、退展事宜:2009年6月30日前退展将扣除展位费全款的10%作为违约金;2009年7月1日8月31日期间退展,将扣除展位费全款20%作为违约金;2009年9月1日-10月21日期间退展,将扣除全部展位费作为违约金。如有极特殊情况,需在展后交纳展位费的企业,须在开展前向主办单位出具延期付费的情况说明一份并加盖公章。

10、因参展展品和用于现场展示的图文资料中含有侵权或有侵权嫌疑,产生的所有责任和后果须由参展商自行承担!